1949年,境域北部属沂水县,南部属沂南县十五区。
1951年5月,改用序数命名为沂南县第十六区。
1952年1月十区(土山区)撤销后,第十六区称为第十五区。
1955年10月,又称寨西区。
1958年2月,区建乡称蒲汪乡。
1958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称蒲汪人民公社。
1958年11月,蒲汪公社部分划归沂水县,东部划归莒县。
1958年12月至1959年8月,并入库沟公社。
1959年8月,又由库沟公社析置。
1961年8月,恢复沂南县后,又称蒲汪公社。
1963年5月,改称蒲汪区。
1968年8月,又称蒲汪公社。
1984年6月,改为蒲汪区。
1985年9月,撤区建乡称蒲汪乡,同时在蒲汪区北部、湖头区南部建立大王庄乡。
1995年4月,撤乡建镇。
2001年1月,与大王庄乡合并为今蒲汪镇,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