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9月,各区改以驻地命名为按数序排列,南明区为第三区。
1953年10月30日,章历县撤并入章丘县,各区序列重新编排,第三区改为十三区(后又恢复按驻地命名)。
1956年11月26日,全县区划大调整,南明区辖南明乡划入垛庄区。
1956年12月7日,南明区辖大寨乡水龙洞村划归青野乡。
1956年12月28日,南明区因原驻地南明已划归垛庄,与现驻地文祖名不副实,改名为文祖区,是文祖作为政区名之始。
1958年3月24日,撤区并乡,文祖区分为南大寨、文祖二个县辖乡。
文祖乡辖15个自然村。
1958年12月,文祖公社及在南大寨乡基础上建起的南大寨人民公社合并为文祖公社。
1983年1月,明水公社改建为镇,原公社所辖之白泉、横沟2大队划归文祖公社。
1984年2月28日,废“政社合一”体制,文祖改公社为区,辖:三元、南大寨、东张、横沟4乡和一个乡级镇—文祖。
1985年9月,县以下区划改区镇并行为乡镇并行,文祖区改为县辖文祖镇;白泉、横沟、木厂涧3个自然村划入新建的旭升乡。
1992年属章丘市至今。
2015年8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调整章丘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鲁政函民字〔2015〕18号),撤销文祖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文祖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机关驻原文祖镇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