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撤销毓璜顶分区,辖区属海防营分区。
1950年2月,海防营区委改称为第四区。
1952年1月,辖区属第三区。
1955年11月,第三区委撤销,分建为毓璜顶、法院街、建瓷街。
1958年5月,法院街、建瓷街两个街道合并成立华丰街道。
1958年11月,撤销毓璜顶和华丰街两个街道,建立第三区。
1960年5月,成立毓璜顶人民公社。
1961年1月,第三区委更名为毓璜顶区。
1962年11月,撤销毓璜顶区委,分建为毓璜顶、南大街、北大西街、西大街四个街道。
1968年9月,毓璜顶更名为文革路,南大街更名为跃进路。
1975年6月,成立毓璜顶公社党委;1979年12月,撤销毓璜顶人民公社党委,建立毓璜顶街道。
1983年11月,改属烟台市芝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