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堡镇镇地处崇明岛中部偏东南沿,西距县城27千米。
民国十八年(1929年)置堡镇镇,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改为区,1949年6月复为镇,该镇分南北堡镇;1950年10月经中央政务院批准,南北堡镇合并,成立堡镇镇,为县属镇;原堡镇乡位于县境中部偏东南沿,堡镇镇从南向北横穿堡镇乡中间,将其为东西两部,故有东西两半乡之称。
1957年10月由原地几个小乡合并成立堡镇乡;1958年10月成立堡镇人民公社;1984年3月成立堡镇乡人民政府,辖18个村、3个专业场(即良种场、副业场、畜牧场)、1个苗圃、204个村民小组;1992年底下辖17个村委会。
原五滧乡位于县境东部南沿。
民国初年此地是箔沙乡的一部分,抗战时期分为四滧、五滧两乡,抗战胜利后将原四滧乡、五滧乡合并为登瀛乡;1950年3月分拆为东新乡、新西乡;1952年8月又分拆为五滧乡、东新乡、四滧乡、新西乡;1956年1月四乡合并为五滧乡、四滧乡;1957年9月二乡合并为五滧乡;1958年9月成立五四人民公社,同年12月与合兴人民公社合并成立五滧人民公社,翌年4月又同合兴分开,仍称五滧人民公社;1984年春成立五滧乡人民政府。
1992年底下辖12个居委会、2个村委会。
1993年7月原堡镇乡与堡镇镇撤并成立新的堡镇镇;1994年11月新渔乡堡镇港渔民村划归堡镇镇;1995年7月五滧乡四滧港渔民村划归堡镇镇;2000年12月由堡镇镇与五滧乡撤并成立新的堡镇。
名称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