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乡地处崇明县境西北端,濒临长江北泓道。
20世纪50年代此地可谓“潮来一片白茫茫,潮去一片水草荡”之滩涂湿地。
60年代初在新海、红星等几个市属国营农场建成后,荡滩仍以快速淤洲之势向外延伸,滩地最阔处达二千余米,且地形平坦、地势较高、土地肥沃,这给人多地少、收入低微的附近社队、社员带来了向外拓展耕地的念想,农民自发的早起晚归“走脚田”开荒种地,始见于1963年。
1968年11月崇明县政府成立围垦办公室,正式拉开了筑堤固岸、围垦造田的序幕,在有关公社、大队围垦小圩的基础上进行“四统一”(即统一规划、调整、安排、布局),属下相应组建了海桥、合作、港西、江口、大同、建设、城东、城桥公社等八个围垦指挥部,分别负责各自垦区的相关事务管理。
至1972年底基本完成了垦区的移民搬迁落户工程。
1973年5月经中共崇明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新村人民公社。
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成立新村乡人民政府,并将原18个生产大队调整为12个行政村。
2002年4月实施行政区划调整,新村乡将原有12个村撤并为6个村,名称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