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宝年间,建华亭县,亭林地区隶属华亭县。
此后历宋、元、明、清亭林地区均属华亭县云间乡。
1912年为华亭县亭林市。
1914年改华亭县为松江县。
1929年为松江区十二(亭林)区。
解放前夕属浦南区管辖。
1949年5月建立松江县第三乡镇联合办事处,隶属松江县,是年11月建亭林区人民政府。
1957年撤区并乡,亭林镇为县直辖镇,农村地区建亭新乡。
1958年撤亭新乡成立亭新人民公社。
1966年10月划归金山县,隶金山县。
1984年恢复亭新乡建制。
1993年12月撤亭林镇、亭新乡建制,建立新的亭林镇(简称“撤二建一”),实行镇管村体制,其行政区域按原乡、镇管辖范围不变。
2004年辖9个村、4个居委会。
2005年3月金山区调整镇级行政区划,撤销亭林镇、松隐镇、朱行镇,建立新的亭林镇,区域面积由47.38平方公里调整为122.27平方公里。
同月经金山区人民政府(通知)沪府(2005)22号文批准,朱行镇建制撤销,经研究决定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对原朱行镇区域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新亭林镇仅对原亭林镇、松隐镇区域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名称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