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白河县划归湖北省郧县,隶属中厂三吕。
1949年解放后,划入白河县辖区管理。
1951年,川共、川同、川富和川裕4个互助组均属二区川河乡。
1954年,川共、川同、川富和川裕4个互助组分别转为高级社,均属二区川河乡。
1956年,川共、川同、川富和川裕4个高级社均属冷水区川河乡。
1958年,川共、川同、川富和川裕4个高级社分别转为大队,均属冷水公社川河管区。
1962年,川共、川同、川富和川裕4个大队均属冷水区川河公社。
1984年5月,川裕大队更名为川余大队,且川共、川同、川富和川余4个大队均属冷水区川河乡。
1996年11月,川共、川同、川富和川余4个大队分别变更为川共、川同、川富和川余4个村村民委员会,均属冷水镇。
2000年8月,撤销川同村村民委员会,将其1、3、4、5、6、7、8组并入川共村村民委员会,2组并入川余村村民委员会;撤销川富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川余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6月,撤销川余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川共村村民委员会,属冷水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