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白河县划归湖北省郧县,隶属中厂三吕。
1949年解放后,划入白河县辖区管理。
1951年,全家、秧元、秧田、黄沙和兴隆5个互助组均属二区秧田乡。
1954年,全家、秧元、秧田、黄沙和兴隆5个互助组分别转为高级社,均属二区秧田乡。
1956年,全家、秧元、秧田、黄沙和兴隆5个高级社均属冷水区大双乡。
1958年,全家、秧元、秧田、黄沙和兴隆5个高级社分别转为大队,均属冷水公社大双管区。
1962年,全家、秧元、秧田、黄沙和兴隆5个大队均属冷水区大双公社。
1984年5月,全家、秧元、秧田、黄沙和兴隆5个大队均属冷水区大双乡。
1996年11月,全家、秧元、秧田、黄沙和兴隆5个大队分别变更为全家、秧元、秧田、黄沙和兴隆5个村村民委员会,属大双乡。
2000年8月,撤销秧元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全家村村民委员会;撤销黄沙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秧田村村民委员会。
2004年2月,将秧田村4-5组、兴隆村6组并入全家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5月,全家村村民委员会属冷水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