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白河县划归湖北省郧县,隶属中厂三吕。
1949年解放后,划入白河县辖区管理。
1951年,兴隆、金盆、金门和新春4个互助组均属二区秧田乡。
1954年,兴隆、金盆、金门和新春4个互助组分别转为高级社,均属二区秧田乡。
1956年,兴隆、金盆、金门和新春4个高级社均属冷水区大双乡。
1958年,兴隆、金盆、金门和新春4个高级社分别转为大队,均属冷水公社大双管区。
1962年,兴隆、金盆、金门和新春4个大队均属冷水区大双公社。
1984年5月,兴隆、金盆、金门和新春4个大队均属冷水区大双乡。
1996年11月,兴隆、金盆、金门和新春4个大队分别变更为兴隆、金盆、金门和新春4个村村民委员会,属大双乡。
2000年8月,撤销金门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新春村村民委员会。
2004年2月,撤销新春和金盆2个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兴隆村村民委员会,同时将原兴隆村6组并入全家村村民委员会;三院村老新红片划入兴隆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5月,兴隆村村民委员会属冷水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