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白河县划归湖北省郧县,隶属中厂三吕。
1949年解放后,划入白河县辖区管理。
1951年,花屋、自愿和天坪3个互助组均属六区小沟乡。
1954年,花屋、自愿和天坪3个互助组分别转为高级社,均属七区小沟乡。
1956年,花屋、自愿和天坪3个高级社均属西营区西营乡。
1958年,花屋、自愿和天坪3个高级社分别转为大队,均属西营公社西营管区。
1959年,自愿大队更名为金岭大队。
1962年,花屋、金岭和天坪3个大队均属西营区西营公社。
1968年,金岭大队更名为高峰大队,且花屋、高峰和天坪3个大队均属西营区拥军公社。
1970年,花屋、高峰和天坪3个大队均属西营区西营公社。
1975年,高峰大队更名为五岭大队。
1984年5月,花屋大队更名为花房大队,且花房、五岭和天坪3个大队均属西营区西营乡。
1996年11月,花房、五岭和天坪3个大队分别变更为花房、五岭和天坪3个村村民委员会,属西营镇。
2000年8月,撤销天坪和五岭2村村民委员会,将其辖区并入花房村村民委员会,属西营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