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时为咸宁县南乡韦曲里。
清代设韦曲镇。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后,设韦曲区、镇、乡、联保。
1949年5月20日起,先后设韦曲区(辖10乡)、韦曲乡。
1954年,归长安县政府直属,辖9乡。
1958年,成立韦曲公社。
1961年,分设出申店、杜陵2公社。
1966年,改名红旗恩民公社。
1968年,改称红旗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2年,复称韦曲公社。
1981年,改名韦曲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改设为镇,辖16生产大队。
2002年,将原申店乡和杜陵乡并入韦曲镇,辖46行政村、188村民小组、8社区。
2003年5月,撤镇设立韦曲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