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陈刘河村隶属柳家河乡公所洪家保。
建国后,该村经过土改、查田定产运动,1953年成立互助组、初级社,1954年成立高级社。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同年12月撤销长武县置,长武县合并入邠县,该村隶属邠县长武人民公社管辖。
1960年分为陈家河、刘主河两个生产大队。
1961年12月,恢复长武县置,隶属丁家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政社分设,成立陈家河和刘主河两个村民委员会,隶属丁家乡人民政府管辖。
1998年5月撤乡建镇,归丁家镇人民政府管辖。
2009年,陈家河村和刘主河村合并,村名为陈刘河村,成立陈刘河村村民委员会,归丁家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