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秦二十七年(公元前226年)设置醇觚县以来,先后有阴繁、浅水、东阴繁、宜禄、长武县等。
而高家楼村始终为长武所辖,隶属进贤里、北区、进贤乡第八保。
解放后,高家楼村先后隶属进贤区、柳泉乡、相公区芋元乡。
1956年,成立高级生产合作社。
1958年,为长武人民公社相公管理区芋丰生产大队第七生产队(后归芋元管理区所辖)。
1961年县置恢复,芋元人民公社高家楼生产大队下设两个生产队(1980年调整为三个生产队)。
1984年,政社分设,成立高家楼村村民委员会,属芋元乡人民政府所辖。
2011年,撤乡并镇,归芋元发展服务中心管辖。
2012年归相公镇芋元社区管辖。
2015年撤销芋元社区,归相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