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复置长武县增编八里,进贤里辖区内就有南村村名。
明清多次变更,南村都属进贤里管辖。
到民国年间实行保甲制,南村属北区第三保管辖。
全国解放后设县区乡村四级行政单位,南村属第二区第三乡(即镇南乡)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南村属相公人民公社三兴大队生产队。
1961年分县分队后重建南村大队,属相公公社管辖。
1984年政社分设,成立南村村民委员会,归相公乡人民政府管辖。
1998年,撤乡建镇,归相公镇人民政府管辖。
2007年,邱渠村并入南村,保留南村村民委员会,归相公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