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北路30坝的东、中、西原公地。
民国十九年(1930年),属北部30坝的东、西、中原公坝。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属原公镇,辖13堡。
1950年,为新原乡、西原乡、宝山乡。
1958年,设为管理区。
1961年,成立原公公社。
1966年,更名赤卫公社。
1972年,复称原公公社。
1983年,改为原公乡。
1985年,撤乡建原公镇。
1996年,垣山乡并入原公镇,辖东原公、新原、齐心、郑家坡、田什字、原公、西原公、西坝、苗家山、青龙寺、吕家河、新庄、垣山、李家山、南沟、三官、常家沟17个行政村。
2011年,撤销宝山镇并入原公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