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该地属洋县管辖。
解放后于1950年5月划归佛坪县,属第一区(区公所驻西岔河)大河坝乡。
1952年,属佛坪县第二区(区公所驻西岔河)高桥乡。
1956年,属直辖大河坝乡。
1958年9月,撤销区、乡、村制,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
高桥大队属大河坝公社。
1958年,撤销佛坪县,高桥大队归洋县酉水公社大河坝管理区。
1961年,佛坪县复设,属石墩河区大河坝管理区。
1962年,撤销区建制,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高桥大队属大河坝公社管辖。
1967年,属东风公社(原大河坝公社)。
1973年,属大河坝公社。
1984年5月,人民公社更名为乡,高桥大队改为高桥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