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属洋县金水乡第五保。
解放初,属洋县栗子坝乡。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命名为草林大队。
1961年9月,佛坪县复设,10月将洋县栗子坝乡划归佛坪管辖。
草岭大队属三教殿区(区公所设肖家庄)药坝管理区。
1962年7月,撤销区建制,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
属药坝公社。
1967年,药坝人民公社更名为红光公社。
属红光公社。
1973年,红光公社恢复原名药坝公社。
将药坝公社更名为岳坝公社。
1984年5月,岳坝公社更名为岳坝乡,草岭大队更名为草岭村。
2010年7月撤乡并镇,草林村属岳坝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