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1940年属龙潭乡第三保。
1948年属椒溪乡(驻地袁家庄)第六保。
1949年12月8日,佛坪县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实行区、乡、村制。
属椒溪区(区公所设西岔河)大古坪乡。
1952年属佛坪县第二区(区公所驻西岔河)大古坪乡。
1953年属佛坪县第一区(区公所设袁家庄)大古坪乡。
1956属县直辖药坝乡。
1958年9月15日,撤销区、乡、村制。
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制,公社辖生产大队,大古坪大队属药坝公社。
1958年11月,随佛坪县撤销并入洋县管辖。
1961年9月,佛坪县复设,属三教殿区(区公所设肖家庄)药坝管理区。
1962年7月,撤销区建制,改管理区为人民公社。
属药坝公社。
1967年,药坝人民公社更名为红光公社。
属红光公社。
1973年,红光公社恢复原名药坝公社。
将药坝公社更名为岳坝公社。
1984年5月,岳坝公社更名为岳坝乡,大古坪大队更名为大古坪村。
2010年7月,撤乡并镇,大古坪村属岳坝镇至今。
闂佺ǹ绻愰崢鏍姳椤掑嫬绠i柟瀛樼矋缁拷 闂佽壈椴稿濠氭焾閹绢喖妫橀柣鐔稿绾偓 闂佺ǹ绻愮粔鐑芥儗濡や胶鐝堕柣妤€鐗婇~锟� 缂傚倸鍟崹褰掓偟椤栫偛瑙﹂柛顐g矌缁嬶拷 闂佺懓鐡ㄩ崹濂搞€呴敂鐣岀懝婵炴垶顕ч敓锟� |
闂佽壈椴稿濠氭焾閹绢喖绠i柟瀛樼矋缁箓鏌ㄥ☉铏 QQ闂佹寧鍐婚幏锟�2642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