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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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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早在新石器部落时代,为有莘氏部族聚居之地。

约公元前21世纪,夏启封支子于莘(今合阳),称“有莘国”,简称莘国,上属雍州。

商代因之。

西周时,有莘国改属畿内地。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阳后,废有莘国,并入晋国,称“莘地”、“梁”或“羁马”。

晋出公二十二年(前453)韩、赵、魏三分晋室后,莘地属魏“西河之地”。

魏文侯十七年(前429)于黄河西岸合水(亦称洽水)北岸筑城,取名“合阳城”,西河之地始称合阳。

秦惠文八年(前330)魏献西河之地于秦,秦置“合阳邑”,上属内史郡。

秦二世三年(前207),西楚霸王项羽划秦腹地为塞、雍、翟三国,号称“三秦”,合阳属塞国。

西汉高祖二年(前205)灭塞,合阳归汉,属河上郡。

九年(前198)改属内史郡。

景帝二年(前155)改“合”为“郃”,始设“郃阳县”,属内史郡。

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属左冯翊郡。

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并郃阳入夏阳县(今韩城市)。

明帝永平二年(59)复设郃阳县,且将汜爱县(今澄城县)并入,上属左冯翊郡。

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西晋愍帝建兴三年(315),郃阳属冯翊郡。

十六国时,郃阳先后被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大夏等国占领,县置流废。

南北朝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析郃阳,于东北部设宫城县(治所在今东宫城村),于南部设五泉县(治所在今良石村)。

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又于中部设郃阳县,三县皆属华山郡。

西魏文帝大统六年(540),调整郃阳县属武帝郡,宫城县、五泉县属澄城郡。

北周明帝二年(558),并宫城县及五泉县的乳罗山地区入郃阳县,上属澄城郡。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郃阳属同州。

十六年(596),县治由黄河西岸迁至县中部(今县城),改同州为冯翊郡,郃阳属之。

唐高祖三年(620),析郃阳东部黄河沿岸一带设“河西县”,两县皆属同州。

八年(625),郃阳县属西韩州,至太宗贞观八年(634)复属同州。

玄宗天宝元年(742),郃阳、河西两县属冯翊郡。

肃宗乾元元年(758)复同州之称,郃阳、河西两县属之。

乾元三年(760),改河西县为夏阳县。

五代初期,郃阳、夏阳两县属河中府,后同属同州。

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撤夏阳并入郃阳县。

金宣宗贞祐三年(1215),划属桢州。

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复属同州。

明代,仍属同州。

清世宗雍正十三年(1735)同州改府,郃阳为其辖。

1913年,郃阳县隶属关中道。

1933年,陕西省直辖。

1938年,析西北山地红石崖一带归黄龙垦区;后属黄龙县。

次年,划郃阳县归属陕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所辖。

1948年3月26日,郃阳解放,划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黄龙分区所属县。

同年12月,郃阳县人民政府成立,改由陕甘宁边区政府大荔分区所辖。

1950年隶属陕西省渭南专区。

1956年10月至1958年12月直属陕西省管辖。

1958年12月,郃阳县并入韩城县,1961年8月22日恢复郃阳县建制,隶属渭南专区。

1964年9月国务院更改生僻地名,改“郃”为“合”,称合阳县。

1968年,渭南专区改称渭南地区,合阳县仍属之。

1995年,渭南地区撤地建市,合阳县由渭南市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