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畔村位于靖边县城所在地,属城中村,全村总土地面积1.5平方公里,辖5个村民小组,216户、1006人,全村共有果园地100亩,河滩地130亩,林地1200亩,耕地236亩,人均耕地0.24亩,2016年人均纯收入22106元,本次股份改制涉及232户、1082人,改制后成员总股为35297股,其中:基础股17000股;人口股18297股。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张家畔村党支部提出“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脱贫思路。1990年,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结合村情实际成立了“经联社”组织,巩固了集体发展的模式,彻底解决了家庭分散经营的短板效应。1991年至2000年期间,由村党支部统一安排,逐步推行产业转型发展,号召社员在临街铺面和环城路两侧修建商品房576间,开办旅社、饮食、理发、米面加工等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商品经济,年收入近180万元。1994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党组织小康村”。2001年开始,为稳步提高村民收入,在历届村党支部的坚强领导和艰苦卓绝的探索下,按照党建引领、共同致富的思路,重点发展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先后发展了紫靖城生态园林酒店、全家福购物广场、大型综合批发市场等16处村级经济实体,年收入达400多万元。
一、主要做法:今年以来按照县委“三变”和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安排,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按照“党建+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改革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革,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资产评估。为了摸清集体资产家底,委托榆林博瑞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事务所对村集体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固定资产总额273817351元,其中固定资产评估净值55642551元,无形资产评估价值218174800元;资源总面积1568亩。
(二)股份设置。通过村民(股东)大会表决,拟定了《张家畔村集体经济资产股份制改革方案》和《合作社章程》。将集体资产经过评估公司评定后的净资产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集体股份,占集体资产的30%。集体股份分为:管理费、公积金、公益金三部分。管理费包括房产税、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卫生费、维修费、办公经费等;公积金作为公共积累部分;公益金作为公益事业开支部分。工作出去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正式工作人员及出嫁出去的女子,在股份改制后不在享受村集体30%股份的权利。第二部分是个人股份,占集体资产的70%。个人股份又分为:55%的基础股(户籍股)、42%的人口股(实龄股)和3%的奖励股。
基础股(户籍股):股份计算是指1993年3月份第二轮在寨山每人0.35亩的分地人口,每人为25股。人口股(实龄股):人口股是从1993年3月至2017年10月20日止(共25年)的所有集体组织成员,按实际存在年龄计算股金,股份计算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1993年3月份第二轮在寨山每人0.35亩的分地人口,每人基数为25股。从1993年3月份起采取递减的方式进行计算。出嫁出去的女子、死亡的人口、户口迁出的人口、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企工作人员,以年计算,每人每年减一股。第二部分是1993年3月份(不含1993年3月份第二轮在寨山每人0.35亩的分地人口)至2017年10月20日止本村的新增人口,采取递加的方式进行计算,以年计算,每人每年加一股。两部分相加结果计算所得为所持人口股。奖励股:是今后对招商引资扩大经营的、个人对集体有贡献的和发展过程中经股民会议决定的其他股金等作为个人奖励股金。
(三)股权管理。成立了《张家畔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由赵国庆担任,监事长由高源担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和《合作社章程》履职。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明晰了产权。通过资产评估,进一步摸清了集体家底,明晰了集体产权,为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奠定了基础。
(二)保护了村民财产收益权。产权制度改革,使农民变股东,引入合作社管理机制,提高了村民的决策权、知情权、收益权,提高了集体资产的运营效率,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