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新村经历土地改革,查田定产运动后,从互助组、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归跃进人民公社管辖。
1959年归三韩人民公社南市管区管辖,1961年成立南市人民公社新村生产大队归南市人民公社管辖,1967年至1978年归南市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管辖,1979年至1983年归南市人民公社生产管理委员会管辖。
1984年政社分设,成立新村村民委员会,归南市乡人民政府管辖。
1996年撤乡建镇,归南市镇人民政府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