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旬邑县政府曾驻此,是旬邑县五大古镇之一。
1950年,设立张洪区,下辖张洪、东关、西北、南社、原底、瓦儿红、皇楼、秦家八乡。
1956年3月,设立张洪乡。
1958年9月,张洪乡、原底乡、赤道乡合并成立卫星人民公社。
12月,旬邑县并入邠县后设立张洪管理区,隶属旬邑人民公社。
1961年8月,旬邑县制恢复后设立张洪人民公社。
1984年6月,政社分设时设立张洪乡,12月改为张洪镇。
2011年,撤原底乡并入张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