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世祖顺治时,归扶风县东南邰城乡管辖。
民国初期,沿用清制。
民国二十年(1931年),实行区、乡(镇)、闾、邻制。
归扶风县第四区(毕公区)管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实行保甲制,国民政府按地理方位,把绛帐西村分为绛帐中村、绛帐西村,归毕公联保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联保改乡,隶属于扶风县毕公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保甲制,设立区公所。
1950年4月,第一次区划调整,隶属于扶风县第四区(毕公区)管辖。
1953年绛中(含绛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1956年2月,第二次区划调整。
扶风县撤销毕公区,设立五泉乡。
绛中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隶属于五泉乡。
1958年9月,绛帐人民公社成立。
绛帐人民公社下设五泉、上宋等五个生产管理区。
绛中、绛南、绛西组建成立绛中生产大队。
归扶风县绛帐人民公社五泉生产管理区管辖。
1958年12月,扶风县并入兴平县,绛中生产大队归兴平县绛帐人民公社五泉生产管理区管辖。
1961年4月,兴平县撤销五泉生产管理区,设立五泉人民公社,绛中生产大队归兴平县五泉人民公社管辖。
1961年8月,扶风县从兴平县分出。
绛中生产大队归扶风县五泉人民公社管辖。
1967年,绛中生产大队更名为红星生产大队。
1970年复名为绛中生产大队。
1982年2月,杨陵区成立。
10月,绛中生产大队随五泉人民公社划入杨陵区管辖。
1984年3月,国家实行政社分设,五泉人民公社撤销,五泉乡成立。
绛中生产大队撤销,绛中、绛西组建成立绛中村民委员会,归五泉乡管辖。
1998年7月,五泉乡撤销,五泉镇成立。
绛中村民委员会归五泉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