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解放后,属庙湾区;1950年民政建政时析庙湾入柳林区,土改后政府号召农民互助,村按自愿原则组成多个互助组,后组合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升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公社化,始置贺家庄生产大队,隶柳林人民公社辖;1984年5月政社分设,废大队,设村民委员会,隶柳林乡辖,同年11月13日与柳林分置,隶庙湾镇辖;2011年8月划归照金镇;2014年复归庙湾镇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