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至解放属同官县辖;建国初置石柱区政府,土改后政府号召农民互助,村按自愿原则组成多个互助组,后组合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升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属铜川市黄堡公社石柱管区;是年9月,始置光明生产大队,以大队部驻地村名得名;1961年市县分设,成立“石柱人民公社”;1965年6月划归耀县;1984年5月政社分设时废大队,设村民委员会,属石柱乡辖;2014年12月23日镇村综合改革,白石村民委员会并入该村;2015年石柱乡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