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韩理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
黎岭编村为主村。
池里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韩店乡,下辖韩店、黎岭。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战胜高级合作社,简称“战胜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韩店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韩店公社,置黎岭生产大队,下辖9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韩店镇,黎岭大队随改为黎岭村民委员会,下辖9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韩店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