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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荫城镇长春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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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下辖五里有七村:坡头、王坊、郭良、河南、李坊、冯村(长春)、束村。

并设王李坊集,系一地经济、文化、交通、政治中心。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九冯村编村、为主村。

杏黄村、北峪村,前双岗、后双岗、牛家山、郭良村、墓坡村、焦家沟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冯村乡,下辖冯村、郭良、前双岗、后双岗、北峪、牛家山、杏黄沟、焦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中苏高级合作社,简称“中苏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桑梓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荫城公社,置冯村生产大队,下辖5个生产小队。

1981年冯村更名为长春。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荫城镇,长春大队随改为长春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荫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