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文丙都,下辖六里有六村:东火、霍村、梁家庄、蹬头、赵东、赵西。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琚寨编村、为主村,南琚寨、霍村、安则上(安宅上)、行马、荆圪倒、大峪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霍村乡,下辖霍村、任家庄、荆圪倒、安宅上。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五一高级合作社,简称“五一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横河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荫城公社,置霍村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荫城镇,霍村大队随改为霍村村民委员会,下辖2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