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固真都,下四里有二村:桑子(梓)、荫城。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置桑梓编村为独立行政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桑梓乡,下辖桑梓、五龙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东桑梓组成合义高级合作社,简称“合义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桑梓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荫城公社,置桑梓生产队,下辖19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荫城镇桑梓大队,随改为桑梓村民委员会。
1991年,桑梓析置桑梓一村。
2000年底撤乡并镇,仍隶属荫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