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守信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九冯编村、为主村,杏黄、北峪、前双岗、后双岗、牛家山、郭良、墓坡(木坡)、焦家沟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长春(冯春)乡,下辖冯村(长春)、郭良、前双岗、后双岗、北峪、牛家山、杏黄沟、焦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前胜高级合作社,简称“前胜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窟窿庄(工农庄)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中村公社,置双岗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1年,中村公社改称王坊公社,驻地王坊。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王坊乡,双岗大队随改为双岗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荫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