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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南河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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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文丙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东庄编村、为主村,西庄、麻胡、圪堂村、任家庄、山则岭(十泉岭)、短路(断炉)、井东、南河、羊川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东庄乡,下辖东庄、西庄、南河、断炉、圪堂、麻胡、羊川、山圪岭、丁庄。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光农业高级合作社,简称“红光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东火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西火公社,东庄生产大队。

1962年属东火公社东庄大队。

1979年南河生产小队上升为生产大队建制。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东火乡,南河大队随改为南河村民委员会,下辖2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西火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