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亨顺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三区(驻地荫城)山后编村、为主村,河下、小河、横河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四区(驻地荫城)横河乡,下辖横河、石炭峪、山后、行马、小河、河下、树家头。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红星高级合作社,简称“红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西火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缩划,实行社队制,属西火公社,峰北底生产大队。
1973年,山后生产小队上升为生产大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西火镇,山后大队随改为山后村民委员会,下辖4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西火镇。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