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属五区,1950年至1952年属三区。
1953年至1955年属新民乡管辖。
1956年至1957年撤新民乡成立李家庄乡,1958年至1960年成立东方红人民公社,1961年至1983年成立李家庄人民公社,为下设集贤生产大队。
1984年李家庄人民公社改称李家庄乡,集贤生产大队更名为集贤村村民委员会。
2001年全县乡镇区划调整后,原河边镇、李家庄乡和南庄乡三乡合并统称河边镇,集贤村村民委员会属河边镇人民政府管辖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