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9日离石县解放,东坡属离石县四区(大武区)管辖,为行政村;1949年属离山县四区;1952年区村制改为区乡制,东坡仍属四区;1958年至1961年设公社化时,属大武人民公社东坡村生产大队;1971年大武公社划为方山县,仍属大武人民公社东坡村生产大队;1984年9月1日撤销公社立乡时,大武人民公社改为大武镇,东坡村大队改为东坡村民委员会;所辖白家咀1个自然村;2001年撤乡并镇时,称方山县大武镇东坡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