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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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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为冀州之域。

春秋时代,高平属晋。

战国时期,高平始有地域名,初期称泫氏,后期称长平。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魏、赵、韩三家分晋,初属韩,后属赵,长平之战之后属秦,秦置高都县(含高平区域),属上党郡。

两汉至两晋,均设泫氏县。

北魏永安二年(529)改置建州,设长平郡,领泫氏、高平二县,高平县名始于此。

北齐天保七年(556)改高平县为平高县。

北齐承光元年(577)又改为高平县,泫氏县并入,治高平城,改隶高都郡。

自此,高平县名历代不变。

北周并长平、高都郡,高平县属高平郡。

隋开皇三年(583)改高平郡为泽州,开皇十六年(596年)析高平置陵川,大业三年(607)又改泽州为长平郡,义宁二年(618)复改长平郡为泽州,高平隶属同时变更。

唐武德元年(618)置盖州(今米山镇),贞观元年(627)废,高平归泽州管辖。

之后,高平隶属屡变。

1912年废府州之称,属山西省冀宁道。

1934年裁道后,属山西省直辖。

1941年,高平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归太岳区管辖。

1943年11月将东南部划入陵高县,属太行八专区,其余部分仍为高平县,属太岳二专区。

1945年6月,高平解放。

同年10月,撤销陵高县,原划归陵高县的区域仍划归高平县。

1958年,高平并入晋城县,原高平县域成为高平人民公社。

1961年5月恢复高平县建置,前后为晋东南专区、晋东南地区所辖。

1985年5月,撤销晋东南地区,高平归晋城市所辖。

1993年5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高平撤县设市,为省辖县级市,由晋城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