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十六都、第十七都、第十八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四区(北诗)、三区(米山)、四区(龙泉、寨平一带);抗日民主政府时期属陵高县三区(侯庄、平头一带);1945年高平解放后,撤销陵高县,属高平县四区(北诗);1956年3月撤区建乡,分属北诗镇、丹水乡、南村乡;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设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北诗管理区、拥万管理区、北诗工作区、拥万工作区;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设北诗人民公社,拥万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北诗乡、拥万乡;1995年5月8日设北诗镇。
2001年1月10日撤并乡镇,原拥万乡整建制并入北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