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四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先后属一区(米山);1956年3月撤区建乡属米山镇;1958年3月设米山茂乐农业生产合作社,属米山乡;同年9月,高平并入晋城县设米山生产大队,属米山管理区;1959年4月设米山管理区,属米山工作区;1961年5月,恢复原高平县建制,设米山生产大队,属米山人民公社;1962年设米西生产大队,属米山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米西村村民委员会,属米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