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实行里甲制,分属第一都、第三都;1912年废里甲制为区村制,分属五区(陈区)、二区(三甲)、二区(长寿、徘徊一带);1943年先后属建宁县抗日民主政府、陵高县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高平解放后,分属高平县五区(陈区)、六区(三甲);1956年3月撤区建乡,设三甲镇;1958年高平与晋城合并,先后属晋城县高平人民公社三甲管理区、三甲工作区;1961年高平、晋城分县,设三甲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三甲乡;1995年5月8日,设三甲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