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域内有耿国,都城在今城东南12千米处的山王村,晋献公十六年(前661年)灭耿,耿国归晋,赐予大夫赵夙为采邑。
战国时,韩、赵、魏三分晋地,河津属魏皮氏邑。
秦汉实行郡县制,设置皮氏县,属河东郡,此为河津正式设县的开始,县治在今市区西南3千米的太阳村一带,后毁于汾水。
新朝天凤元年(14年),改皮氏县为延平县。
东汉复名皮氏县,仍属河东郡。
三国正始八年(247年)改属平阳郡。
南北朝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年)改皮氏为龙门县,属东雍州正平郡,县治在今东关村东与米家关村一带;太和十一年(487年)为高凉郡治,辖高凉、龙门二县;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4年)为龙门郡治,领西太平、汾阴二县;东魏、西魏、北齐、北周时,邑汾水以北地区属西魏、北齐,汾水以南地区属西魏、北周。
隋开皇三年(583年),龙门郡废,邑属绛州;十六年(596年)改属蒲州;大业初属河东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属泰州;二年为泰州治;五年析置万春县,治所在今僧楼镇张吴村一带;贞观十七年(643年)州废,万春县并入龙门,属绛州;元和初改为河中府。
宋宣和二年(1120年),改龙门县为河津县。
金初属河中府;贞祐三年(1215年)属荣州。
元初荣州废,河津县属河中府。
明属平阳府蒲州。
清雍正二年(1724年)改隶绛州,属山西省。
1947年4月河津解放,当年8月,境内汾河以北地区仍名河津,属吕梁分区,汾河以南地区与稷山汾南成立稷河县;1948年8月,汾南地区复入河津;1949年3月,属陕甘宁边区新绛专署,9月复归山西省,属运城专署;1954年,运城与临汾合并为晋南,县随;1958年并入稷山;1961年12月,县从稷山分出,恢复建置;1970年,晋南专署分为临汾、运城两地区,属运城行政地区;1994年撤河津县设河津市(县级)。
2000年由运城市代管。
以原行政区域为河津市行政区域,隶属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