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至1953年全县为7个行政区时隶属四区。
1954年至1955年全县分三区四个基点时,隶属四区。
1956年全县分44个乡时隶属常行乡。
1957年全县分39个乡镇时隶属常行乡。
1958年撤乡全县划分为12个人民公社时隶属常行人民公社。
1961年全县划分为20个人民公社时隶属常行人民公社。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全县划分为5镇15乡时隶属东井岭乡。
同年6月撤销岭后生产大队,设立岭后村民委员会。
2001年全县撤并为12个乡镇时隶属东井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