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五年(1879),隶属南坪里;1917年,隶属吉县一区政府;1940年,隶属吉县三区政府;1945年12月,隶属东西泉乡和南耀乡;1947年10月隶属吉县三区人民政府;1954年隶属东石泉乡、大庄乡、南耀乡;1956年隶属东石泉乡、柏山寺乡、南耀乡;1958年10月1日,隶属东石泉人民公社;1961年7月1日,隶属柏山寺人民公社;1969年“文革”中借破四旧而废,改名红山人民公社;1983年复名柏山寺人民公社;1984年11月撤销柏山寺人民公社,复设柏山寺乡,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