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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交口乡马家庄村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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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庄明代属前文学里;清代属西城里;民国属第四区(驻双池镇);1949年至1955年属第五区(驻双池);1956年属金庄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58年属红旗(双池)人民公社交口管理区;1961年属交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灵石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县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故将交口人民公社改名为交口乡,设立马家庄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属交口乡,辖下庄、岭立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