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和村原名“太平村”。
1977年马和4队在平整土地时发掘出金大定十八年(1178)的古墓,从墓中物品可知马和村原名“太平村”马和村曾为灵石县灵瑞乡太平村,后为元代程德信元帅方圆四百里牧马中心。
相传在700年前,牧业发达,为骡马集市之区,每年在此地赛马一次,故改“太平村”为“马会村”,后又演变为“马和村”。
民国时期属第二区为主编村,辖许家坡底村、10闾、54邻、301户;1949年属第三区(驻静升);1953年仍属第三区为马和乡;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58年属东方红(静升)人民公社马和管理区;1961年属马和人民公社管辖,为马和生产大队;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镇,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灵石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通知,在全县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故将马和人民公社改为马和乡,马和生产大队改为马和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83年属马和乡管辖。
2021年,撤销马和乡。
整建制并入静升镇,马和村民委员会,属静升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