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属永宁州,民国期间属于离石县。
新中国成立时,现枣林乡境域属离石县第九区。
1953年6月,在现枣林乡区域内建立了十里村乡和梁家岔乡。
1958年5月,十里村乡和梁家岔乡分别撤销,成立枣林乡。
1958年11月,成立枣林林园人民公社,不久改为枣林人民公社。
1971年4月8日,枣林人民公社由移驻于柳林镇的离石县委管辖。
1971年8月,离石县改称柳林县、离石郊区改称离石县后,枣林人民公社划归离石县委、县革命委员管辖。
1984年,枣林人民公社改建为枣林乡。
2001年,结绳墕乡并入枣林乡,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