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全县设54里,胡底辖区设庞庄东(庞庄)、下梁中(玉溪)、下梁南(贾寨)3里。
新中国成立之初,沁水设7个区,胡底乡属五区,区公所设在端氏村。
1954年11月县实行区乡制,辖区设蒲池、胡底、玉溪、贾寨4个乡。
1956年3月,县实行乡社制,辖内设七坡、樊庄两个乡。
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实行社区制,辖区称胡底乡金星人民公社,1960年8月为胡底人民公社。
1961年6月分为胡底、樊庄两个公社,下设管理区改称生产大队。
1971年6月划归高平县管辖,1978年4月回归沁水县。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辖区原公社分别改称胡底乡、樊庄乡。
2001年,撤并乡镇,樊庄乡并入胡底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