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资料记载,晚清时,属庞庄西里甲。
辛亥革命后,归属沁水县端氏区公所蒲池村公所。
1941年12月至1947年7月,属士敏县第三区公所(固县)管辖。
1947年7月至1953年2月属沁水县第五(后改为四区)区公所(端氏)蒲池村公所管辖。
1953年3月全县并村设乡,七坡村属四区(1954年改为二区)蒲池乡管辖。
1956年3月,七坡、张墓后、疙坨岭、小岭上、侯家庄成立新胜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七坡乡管辖。
1958年9月公社化称七坡管理区,属胡底乡改金星人民公社,1961年6月改称七坡生产大队,属胡底人民公社。
1971年6月至1976年10月,七坡大队归属高平县胡底人民公社管辖。
1976年11月,归属沁水县胡底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七坡村村民委员会,属胡底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