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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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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沁水设54里,辖区有西曲里(窦庄)、鹿路南(潘庄)、鹿路北(郭必)、鹿路中(已荒废)、武安西(嘉峰)、武安中(武安)6里。

新中国成立初,沁水设7个区,辖区属六区,区公所设在潘庄村;1950年2月全县7个区合并为5个区,辖区属第四区。

1954年11月实行区乡制,属端氏区,辖内设潘庄、嘉峰、张山、马庄、李庄、窦庄等6个乡;1956年3月县实行(集镇)乡(一般)乡制,设郭必、张山、嘉峰3个乡,1958年3月并为潘庄、张山2个乡,由端氏集镇乡代管;1958年9月公社化,县实行社区制,辖区划归端氏卫星人民公社,1958年11月沁水县并入阳城县后,端氏归阳城县管辖。

1959年4月辖区从端氏划出,成立潘庄五一人民公社,下辖27个管理区,1959年10月恢复沁水县建制,潘庄归沁水县管辖。

1960年8月改称潘庄公社,次年6月管理区改称生产大队;1971年6月潘庄公社划归阳城县,次年3月回归沁水;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潘庄公社改称嘉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