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沁水实行里甲制,沁水54里有其三,即十里西(西峪)、十里中(十里)、十里东(东峪)。
民国时期实行区村制,分为四个区,辖区属第四区。
抗战时期,1941年12月属士敏县第四区,1947年7月属沁水县第七区。
新中国成立初属沁水七区十里行政村。
合作化初属十里初级社,1956年转为高级社冠名光辉,属十里乡;1958年9月公社化为十里管理区,属十里乡火箭人民公社;1961年6月改称十里生产大队,属十里人民公社。
1984年4月实行乡村制称十里村村民委员会,属十里乡。
2002年大坪沟村并入十里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