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属西南区九局,民国时期属4区,1949年属5区厫顶行政村,1955年属西交口乡厫顶高级社,1958年11月乡宁、吉县合县称为乡吉县,西交口乡厫顶生产大队划归西坡公社。
1959年,西坡公社西交口乡厫顶生产大队划稷山县管辖。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西坡公社重归乡宁县,厫顶归西交口公社,成立西交口公社厫顶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西交口公社厫顶生产大队改为西交口乡厫顶村民委员会,后改称敖顶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