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属西区九局。
民国时期属四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实行民国区村制。
全县设6个区,71个行政村,驮涧成为行政村隶属于第六区。
1952年,增设第七区(张马),含驮涧行政村。
1953年5月划乡,改行政村为乡建制,全县6个区改为7个区,辖71个行政村,划为65个乡,成为驮涧乡。
1955年撤区,驮涧乡直属县,全县划为62个乡。
1958年11月,乡宁县与吉县合并,称乡吉县。
1959年1月,增设宽井人民公社,辖驮涧乡,3月乡改成驮涧管理区。
1961年4月,乡宁、吉县分置,全县共有16个人民公社,成为谭坪人民公社驮涧生产大队。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成为谭坪乡驮涧村民委员会。
2001年3月,撤并乡镇,谭坪乡、枣岭乡合并称枣岭乡,成为枣岭乡驮涧村民委员会并沿用至今。